東糖集團有限公司工會工作制度
為充分發揮工會在維權、參與、建設、教育等方面的職能,達到與企業共謀發展,與員工同進退,根據《工會法》
和《工會章程》制定如下工作制度
一、組織制度
1.工會委員會是公司黨委領導下的獨立工作的群眾性組織,實行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的工作制度,重大問題集體討
論決定。
2.工會委員會每四年換屆一次。
3.工會基層分會每四年換屆一次。
4.工會每年一次接受社團法人資格登記審驗(或換證)。
5.完善會籍管理,及時吸收會員,做好會員調出(入)的手續辦理;每半年進行一次會員統計。
二、會議制度
1.工會委員會委員、分會主席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,結合企業工作重點與開展工會工作的要求商討有關事宜
,制訂工作計劃,落實具體措施。
2.工會基層分會每季度召開會議一次,主要圍繞本單位工作和日常群眾的反映集中討論,提出建議并整理上報。
三、“五必訪”制度
實行訪貧問苦:員工傷病住院必訪;員工家庭糾紛必訪;員工有思想問題必訪;員工有天災人禍、生活困難必訪;
員工落實計劃生育措施(人流或結扎)必訪。
四、經費使用、財務管理制度
1.工會的經費主要來源于會員會費、企業撥款以及其他的合法收入,為使經費的開支適用于開展工會工作并符合財
經制度,較大型活動的經費使用實行計劃、結算形式。
2.嚴格執行財務管理、審批手續,凡有報銷的單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名,領導審查確認,會計審核完整才能辦理。
3.工會經費實行每月結算,每半年一次列表報領導審核。
4.扶困助學基金實行專款專用,嚴格按《章程》、《管理辦法》執行,每年按細項列表報基金會理事會或公司領導
審核公布。
5.按規定督促并收好、管好、用好經費,每半年由分會收齊后按比例上交公司工會。
五、依法維權基本制度
1.實行“雙維護”,切實保障股東、經營者與員工的合法權益。即在維護企業合法經營的同時維護好員工具體的合
法權益,確保企業穩定。
2.依照《勞動法》和《工會章程》維護好員工的基本利益,并代表員工就有關勞動關系、工資分配、勞動保護、社
會保障、勞動爭議等事項與公司進行平等協商,簽訂集體合同。
3.依法參與安全事故的調解、處理。
4.維護婦女、兒童的特殊權益,結合計劃生育措施的落實每季度實行一次婦檢,以保障勞動婦女身體健康。
5.關注特殊困難與弱勢群體,每年做好低保家庭的調查了解、申報、審驗和待遇的發放;對臨時性特困的員工主動
關心,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辦理社會保障或企業救濟。
六、調查研究,信息交流制度
1.工會工作人員每月深入基層,做好調查研究,傾聽員工意見和呼聲,促進改善自身工作;
2.以多渠道收集員工訴求和建議,包括日常業務往來,多層次人員接觸,辦公系統反映內容,從正面向領導反映并
征詢答復或處理意見,循一定途徑釋解疑難;
3.每月結合月度工作匯報,定期向領導提供各方面信息,作為決策與實施經營管理的參考。
七、民主管理,廠務公開制度
1.員工有參與管理的權利,可就企業經營管理與執行上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咨詢了解。
2.以公開欄為主要載體,在廠區員工活動相對集中、醒目的位置建立固定、規范的公開欄,主要公開涉及員工切身
利益、群眾比較關注和必須讓群眾監督的事項。
3.公開的原則:把除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以外的重大決策問題、生產經營方面的重要問題、涉及員工切身利益
方面的問題與領導班子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密切相關的問題,作為廠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如實加以公開。
4.根據非公有制企業特點,公開的內容包括:
企業制訂的規章制度;辭退和處分職工的情況及理由;職工養老、失業、工傷、醫療、計生等社會保險金的繳納情
況;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情況;集體合同及工資集體協議的簽訂、續訂、履行情況;涉及職工合法權益的其他事項;企業
經營者和工會經過協商同意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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